【新华学者讲坛】刘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税制改革的回顾和展望(2012-2024)
发布日期:2024-06-11 | 作者:admin | 来源:未知
5月28日下午,曾任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的刘佐研究员应邀来我院作主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税制改革的回顾和展望”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经济与贸易学院税收学专业副主任钮佳佳主持,朱国平副教授以及经贸学院税收学专业师生认真聆听了讲座。
图1 讲座现场
讲座中,刘佐老师首先以新时代的税制改革的背景——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税制改革的基本完成为切入点,详细地介绍了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的34年期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转轨。这34年间的税制改革具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经济转轨初期的税制改革。从1978年到1992年,我国的税制改革具体完成三件大事,即减免农业税、建立涉外税制、国营企业“利改税”;二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税制改革。从1992年到2012年,我国历经1994年的工商税制改革,使得经济体制实现了从计划经济转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接着,刘佐老师详细介绍了进入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的税制改革。他以新时代党中央召开的重大会议为线索,通过学习党的会议报告全面分析了十年来我国的税制改革进程。具体体现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深化税制改革以及减税降费三个方面。他提到,在过去的十年里,党中央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将税收立法作为重点领域。在税制改革上,他从货物劳务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同时讲到了中国减税降费的诸多成效。
最后,刘佐老师对未来的中国税制改革进行了展望。首先他从横向、纵向和国际视野三个角度分析,认为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科学的税法体系,要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二是继续降低宏观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减轻人民负担;三是要继续优化税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税种设置,调整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的比重以及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的比重;四是继续完善主体税种。
图2 交流互动环节
互动环节时,现场老师、同学结合自身思考,围绕房产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等相关问题与刘佐老师进行了深入探讨,刘佐老师逐一耐心解答。现场氛围浓厚,与会师生表示,讲座内容精彩,受益匪浅。
图3 刘佐总编与全体师生合影
图4 刘佐总编与税收学教师研讨会会后合影
文/钮佳佳
图/陈子微
初审/张小辉
复审/陈佳莉
终审/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