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 法律事务岗、资产经营管理岗、财务会计岗
发布日期:2016-11-28 | 作者:admin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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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3日,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改制而来。由财政部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注册资本为553.63 亿元。公司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1999 年10 月,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京成立。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保全国有资产、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生命线,累计管理处置了各类不良资产超万亿元,为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目前,公司总资产已近 7,000 亿,服务客户1,500 多万,业务遍布海内外,员工总数已达5万多人,业务范围涵盖了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金融租赁、投资银行、信用评级等领域,是一家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集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作为东方公司在海南的省级机构,在传统的批量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基础上不断创新和拓宽业务领域。业务模式包括投融资服务、企业重组并购、不良资产的经营处置等一系列的金融服务。 目前,2017年东方资产校园招聘已经开始,我们秉承以人为本、人才兴司理念,热忱欢迎您加入,与我们一起筑梦成长。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学历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部的认证为准。 2. 专业要求:经济学、金融学、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有各类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可能影响到所在岗位工作的疾病。 4. 道德品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招聘岗位。 (1)法律事务岗1人 岗位职责: 1.拟定、修改和审核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标准协议文本,审核公司对外签署的法律文本及各类法律性文件; 2.对涉及公司重大权益的业务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审查诉讼项目,针对诉讼事务中的重大法律问题,起草相关指南,协调解决诉讼及执行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4.完成部门高级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2)资产经营管理岗1人 岗位职责: 1. 负责面向市场拓展商业化新收购资产处置业务; 2. 负责不良资产商业化收购资产的买方尽职调查、核价工作; 3. 负责开拓并管理结构性融资业务,负责财务顾问、资产重组、委贷增信等业务的拓展; 4. 负责开展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的投资业务; 5. 公司其他相关业务范围内的营销拓展工作。 6.完成部门高级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会计岗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费用审核、计划统计等工作; 2. 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的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3.完成部门高级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本次招聘只接受在线投递简历,应聘者需通过我司招聘网站按要求投递简历,在线网申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日,应聘网址为http://coamc.zhiye.com/Campus 我司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笔试、面试等信息,请应聘者务必提供准确的邮箱及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本次招聘采用自动邀请测评,所有应聘者都参加在线测评,当应聘者在招聘门户中完成简历投递后,系统将自动发出测评邀请,测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4日;。 3.面试:面试预计于2017年1月开始。 四、联系电话:0898-66563203 |